发布日期:2024-07-14 12:05 点击次数:202
前言
1976年10月,“江张王姚”集团被一举粉碎。为了保证特殊时期的悲剧不再重演,党内外形成了一个共识:必须加强法治,才能保证人民民主。
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第一个问题就是有什么法可依。中央提出,迫切需要制定一些法律。为了制定“一些”法律,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
彭真毛遂自荐担任了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在大量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工作下,从1979年3月到7月,7部法律诞生,这些法律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这些法律诞生后,便面临着一次重大的司法实践考验:依据“它们”审判“四人帮”、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数十名主犯。
198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他们提起公诉;1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公开审理。黄火青被任命为特别检察庭庭长;江华被任命为特别法庭庭长。
这场审判前后延续了一个多月,有49名证人和被害人出庭作证。还有人通过不同渠道对审判意见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如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屈武,义愤填膺地给邓公写了一封长信,强烈要求判处江青死刑。
邓公收到信后,也做了巧妙地批示,并将决定权交由法庭参考决定,充分彰显“法治精神”。屈武是谁?他为何要写信要求判处江青死刑呢?
威武不能屈,一生为革命
屈武1898年出生于陕西渭南,自幼聪慧,曾在舅舅的资助下读书,1917年考入西安成德中学,舅舅去世后,他一度中断学业。
辛亥革命爆发后,还是青年学生的屈武就积极投身到革命洪流当中,和革命人士一起到当地革了县太爷的命。
“五四运动”爆发时,屈武更是激愤难当,积极组织学生们的爱国运动,1919年5月28日,他作为学生代表,向徐世昌请愿时,出于激愤,以头碰地,血流如注,以死明志,史称“血溅总统府”,徐世昌被迫答应了学生们的请求。事后,屈武被誉为“爱国英雄”。
屈武在“五四运动”中的表现,彻底得到了于右任(国民党元老)的赏识,并推荐给孙中山。屈武由此被孙中山接见,面聆教诲,从而坚定了投身民主革命的决心。
屈武在从事革命和爱国运动时,曾遭到军阀毒打和逮捕,万幸的是最终都化险为夷。在革命的过程中,于右任是他的贵人,通过于右任,屈武不仅认识了孙中山,而且与蒋经国结拜为兄弟,1922年4月,还同于右任的长女于芝秀结婚。
于右任颇为欣赏屈武,写诗赞赏他是如同古代的屈原、申包胥一样,是杰出的爱国者。1920年春,考入天津南开中学高中。1922年夏,屈武考入北京大学文科。
1925年入党,在北大期间,屈武接受了李大钊的教育和帮助,曾参与国共第一次合作事宜。1926年,屈武毕业后,曾和邓公等二十多名同志一起前往莫斯科进一步深造。
在莫斯科深造期间,屈武因对苏联的一些党内进行的“大清洗”有不同看法,他被发配到北冰洋岸边的一座小城服苦役长达7年。直到抗战爆发后,他在于右任的亲自过问下,才回到国内继续参加革命。
屈武先是在国民党内担任职务,皖南事变后,屈武参与了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的筹建工作,并担任要职,为维护国共第二次合作等工作做了大量工作。1945年秋,屈武和一些民主人士在重庆受到毛主席的接见。
屈武还具体负责实施营救了被新疆军阀盛世才关押的131名中共党员。1949年,国民党大势已去,蒋介石下野后,他还作为和谈代表团的顾问参加了“和平谈判”,并为新疆的和平解放作出重要贡献。
1950年,屈武重新入党,并担任了一系列的党政军要职,特殊运动中,他受到江青、林彪等人的残酷迫害,被关押长达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屈武被平反,历任民革中央副主席、主席(副国级),为党和国家的事业,鞠躬尽瘁。
不做寻常事,不是寻常人
两案公审前夕,屈武给邓公写了一封信:
江青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如不处以死刑,则:一、不能为死者申冤;二、不能平民愤;三、使其余党存死灰复燃的幻想;四、使心有余悸的人担心将来变天。
以上几点都应从法律角度考虑。如按刑律,罪不至死,当然可不判死刑;如依法应判死刑而不判死刑,则将铸成大错。
外国人将从这次审判中考验我全国人大批准成立的特别法庭,是否真正能行使独立审判,还是他们一贯认为的“橡皮图章”。华主席向外宾吐露不判死刑,外国人已有看法,我想这问题中央一定考虑过,我建议中央重新考虑。
如果依法判处死刑,除大快人心外,丝毫不影响华主席威信,恰恰相反,证明我们国家现在真正不是一言堂了,而是货真价实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了。反之,如果按刑律应判死刑而不判死刑,则我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威信将从此下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价值,在外国人眼里也不值几文了。
事关重大,故敢直言。意见当否,在所不计,中央自可权衡轻重,一得之愚,仅供参考。顺致敬礼!
邓公收到信后,为了不干预司法,能让这场审判,本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进行。他做了这样的批示:“我刚刚收到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屈武的一封信,我也不批了,你们拿去看看吧,是否有吸取的价值,你们自己决定。”
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将邓公的批示及屈武的信向每一位法官传达和阅看。最终,江青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主犯也被依法判处,“两案”审判以它的公正和公开载入了史册。
另外,屈武1987年到了蒋介石的家族陵园中扫墓,他用一句话回应所有的质疑:“我是蒋经国的结拜大哥,我替我的弟弟扫墓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1988年,蒋经国去世,屈武十分悲痛,亲自给蒋经国的遗孀蒋方良女士发去唁电,表达哀悼和哀思。
结语
屈武晚年有一大心愿,希望以中共代表团的顾问的身份促成第三次国共合作,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1992年,屈武逝世,享年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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